关于泓鑫中苑小区的问题(如:租车费价格过高收费不合理、高收费低服务、小区安保不到位、便民快递站规划不合理、封闭正门从侧门进出不便等等一系列问题),业主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多次,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上月月底业主代表被永安街道办事处领导邀请去反映问题,永安街道领导听取了业主诉求并承诺下周(即本月月初)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永安街道办事处、牯牛岗社区、开发商(湖南泓鑫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常德市三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及业主代表多方协商解决小区的问题,永安街道领导的表态让业主燃起了希望。但是业主还未等到相关部门通知协商,物业公司昨天(7月8日)就在业主群发布的一纸通知让业主措手不及——关闭小区负一楼开设的菜鸟驿站。暂且不提这个决定是否真的是在解决问题,物业的措辞让人无法接受,把便民的菜鸟驿站关闭的责任归咎于发帖投诉物业不作为的小区业主,并公布了业主的名字,通知如图下所附,使所有的舆论压力转嫁给发帖业主,原发帖内容http://cdbbs.cdyee.com/read-873951,让发帖业主承受了群内其他不明真相业主的无端“网暴”和指责,迫使发帖业主不得不“道歉”,发帖业主的正当诉求竟然被物业恶意曲解。负一楼菜鸟驿站的关闭是因为不符合住建部门的法规要求(系常德市住建局回复)业主要求降低租车费,提高物业服务,开放负一楼停车位和车辆从小区正大门进出的正当要求,物业公司竟然置若罔闻,不予回答。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我们小区的问题,也能倾听小区业主的合理诉求,恳请有关部门能早日解决我们小区存在的问题,我们并不是不想和物业、开发商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但是没有有力的政府力量支持我们,一切都是徒然的。希望各个部门和街道等职能部门能兑现承诺早日协助我们解决这些民生问题,虽然在外人看来这些都是小事,可对于居住在泓鑫中苑小区的普通百姓而言安居乐业是大事。 描述:物业关闭菜鸟驿站通知 图片:1.jpg 描述:发帖业主“道歉” 图片:2.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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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7-13 10:02
帖内置顶 – – 2021-07-13 10:28
网友“拉啊啦”: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您所提出的“菜鸟驿站”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八款之规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综上,鸿鑫中苑小区“菜鸟驿站”设与不设无需住建局门同意或审批,须由业主大会决定。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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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07-13 10:02
网友“拉啊啦”: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您所提出的“菜鸟驿站”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八款之规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综上,鸿鑫中苑小区“菜鸟驿站”设与不设无需住建局门同意或审批,须由业主大会决定。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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